2018-04-28 14:21:16 人气:1049199
一、法的形式
1、宪法:全国人大
2、法律:全国人大(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般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特征:“法”)
3、行政法规:国务院;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特征:“条例”)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
5、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特征:“规定”、“办法” 、“实施细则” )。
6、地方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由省长或者自治区主席或者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特征:“地名+规定”、“地名+办法”)。
7、国际条约
二、法的效力层级
相关例题:
【2010年真题】根据《立法法》,( )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
A.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
B.部门规章与部门规章
C.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
D.同一机关制定的旧的一般规定与新的特别规定
E.地方政府规章与部门规章
答案: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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