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管理师是国家第四批正式发布的新职业,自2017年11月份正式由人社部划至国家卫计委(后更名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卫健委”)并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展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一、招生对象:医疗服务机构、健康体检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管理公司、健康咨询中心、养老护理机构、医药公司、药店、养生会所或保健中心等从事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健康指导、营养保健和心理疏导及相关服务的从业人员。
二、报考条件:(报考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医药卫生大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2) 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健康管理专业或相关职业2年以上。
(3)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专以上医学相关专业学历,连续从事健康管理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
三、培训与考试安排:
培训模式:
基础精讲班:(2本教材+网络课程+章节题库+历年真题+考试鉴定费)
vip协议班:(基础精讲班+考前押题+直播串讲+免费补考1次)
鉴定考试时间:2019年4、6、9、11月份组织考试(以上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教材使用:采用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指定的新版《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材》。
五、课程设置:
第一章 健康管理概论、健康管理师介绍
第二章 临床医学基础知识
第三章 预防医学基础知识
第四章 常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第五章 基本卫生保健
第六章 流行病学和医学统计学基本知识
第七章 健康教育学
第八章 营养与食品安全
第九章 身体活动基本知识
第十章 心理健康
第十一章 中医养生学
第十二章 康复医学基础知识
第十三章 健康信息学
第十四章 医学伦理学与健康管理职业道德
第十五章 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
第十六章 健康管理服务营销与相关健康产品
第十七章 健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第十八章 健康监测(健康信息的收集、健康信息的管理)
第十九章 健康风险评估和分析(健康风险识别、健康风险分析)
第二十章 健康指导(健康教育、跟踪随访)
第二十一章 健康危险因素干预(干预方案的实施、干预效果监测)
六、考核方式:
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核和专业能力考核,均为机考模式;
理论知识考试达60分和专业能力考试达60分即视为考核合格。
七、证书核发:考试合格者,取得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章的《健康管理师》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可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和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www.osta.org.cn)进行“双网查询”。
八、报名材料:
(1)国家卫生计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电子版申请表内放入电子版照片)(附件1);
(2)考生有效身份证正反面(需要扫描原件,在一张A4纸上);
(3)学历证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申请),无备案表提供学历证彩色电子版或原件;
(4)所在单位工作年限证明(扫描原件、原件盖原章)(附件2)
(5)考生个人承诺书(扫描原件,原件手写签字)(附件3);
(6)近期白底免冠小二寸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15kb—45kb之间,必须以身份证号命名。
(7)国家健康管理师报名统计表(模板)Excel表(红色区域为必填项)(附件4)
备注:2001年之前的学历证,因学信网无法查询,务必提交学历证彩色电子版或原件审核。